《观梅数》万法理最先.pdf(107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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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1观梅数述真篇之万法理当先2目 录梅 花 易 数.3序.5先 天 卦 数.7五 行 生 克.7八 宫 所 属 五 行.7卦 气 旺.8卦 气 衰.8十 天 干.8十 二 地 支.8八 卦 象 例.8诸 法 起 卦 篇.8卦 以 八 除.9爻 以 六 除.9互 卦 起 例.9年 月 日 时 起 例.9物 数 占 例.1 0声 音 占 例.1 0字 占.1 0一 字 占 至 十 一 字 占.1 1丈 尺 占.1 1尺 寸 占.1 2为 人 占.1 2自 己 占.1 3占 动 物.1 3占 静 物.1 3物 卦 起 例.1 4八 卦 万 物 属 类.1 4八 卦 内 外 动 静 图.1 6心 易 占
2、 卜 玄 机.2 9占 卜 总 决.2 9占 卜 论 理 诀.3 0八 卦 心 易 体 用 诀.3 1天 时 占 第 一.3 1人 事 占 第 二.3 3家 宅 占 第 三.3 3屋 舍 占 第 四.3 3婚 姻 占 第 五.3 3生 产 占 第 六.3 4饮 食 占 第 七.3 5求 谋 占 第 八.3 5求 名 占 第 九.3 5求 财 占 第 十.3 63交 易 占 第 十 一.3 6出 行 占 第 十 二.3 6行 人 占 第 十 三.3 7谒 见 占 第 十 四.3 7失 物 占 第 十 五.3 7疾 病 占 第 十 六.3 8官 讼 占 第 十 七.3 9坟 墓 占 第 十 八.4
3、 0体 用 总 诀.4 0体 用.4 3体 用 论.4 4占 卜 十 应 诀.4 5三 要 灵 应 篇 序.5 0衰 旺 论.5 7内 外 论.5 7动 静.5 8体 用 动 静 之 诀.6 0向 背.6 0静 占.6 1占 卦 诀.6 1体 用 互 变 之 诀.6 2体 用 生 克 之 诀.6 3体 用 衰 旺 之 诀.6 4占 卜 坐 端 之 诀.6 4占 卜 克 应 之 诀.6 6观 梅 占.6 7牡 丹 占(年 月 日 时 占 例).6 9邻 夜 扣 门 借 物 占(系 闻 声 占 例).7 0今 日 动 静 如 何.7 1西 林 寺 牌 额 占.7 2先 天 后 天 论.7 3老 人
4、 有 忧 色 占.7 4少 年 有 喜 色 占.7 5牛 哀 鸣 占.7 6鸡 悲 鸣 占.7 6枯 枝 坠 地 占.7 7买 香 占.7 8求 财 占 例.7 8面 试 占 例.7 9占 鸡.8 0取 数 占.8 0起 卦 加 数 例.8 1器 物 占.8 64卦 断 遗 论.8 6遗 论.8 7观 物 洞 玄 歌.8 8观 梅 数 诀 序.9 0万 物 赋.9 2饮 食 篇.9 4观 物 玄 妙 歌 诀.9 6诸 事 响 应 歌.9 8占 物 类 例.1 0 0物 数 为 体 诀.1 0 1观 物 克 应 法.1 0 2观 物 趣 时 诀.1 0 2观 物 用 易 例.1 0 2万 物 戏
5、 验 诀.1 0 2后 记.1 0 31观 梅 数(新 订 注 解 排 版)作者言:自 观梅数 近代以来,以方便快速的起卦法,无局限灵活性强大的解卦体系被学者们广为喜爱,但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,正是本身独特的应用方法,也难倒了一大片学者。近代观梅数唯一类似的一本原文,近代译本 梅花易数增广校订,该书还原线装本 观梅数,书中又加入了诸多易学方面的常识性知识。字迹清楚,辨识度高。然而也许是因为此译本仅对文字方面重新编排。实际这本书的内容排版在学者们的学习过程中,是有着一定重要的影响的。该书中内容断句等频频错误,这对于在学习梅花易数的过程来说是极其严重的错误。然近代 梅花易数 一名实则用观梅数来说最
6、为合适。梅花占法,古人提及乃性理之学,而性理在乎人心者也。性者,情绪,理者天道规律。而玄机在乎“观”字。运耳,目,心三者之要,观变玩占。又如卦象之理,亦观也。我曾多次提及,看这本书,一定要逐字逐句看,但因书中错别字,谐音字,以及标点符号等诸多细节原因,导致文章错乱,前后不搭,极其容易让学习者会错意。导致无数学者学错,也并不自知。观梅数 实为易道精绝之代表,诸多学者在学习上使用过度复杂化的眼光学习看待,2需知占筮之法众多,道理本相通,别家易理或多或少也可借鉴,但重点在于你所学。易理本相通,它家之言,虽可借鉴使用,但已失观梅数本身之光泽。诸如网上各穿插之法,诸多混乱不堪,虽人皆有灵感,想法众多也不
7、为坏处,但越走越偏越来越远离观梅真理,本无所谓好坏,但又反来言观梅无真法,虚假撰设之书等妄言。实在是感到可悲。故为方便后人学习,减少误区。本人将参悟古法原文近十年之感悟贡献几分,正式在原文基础上重新排版,注解,以及重点标出重要内容,以便后学者学习。注:书中以下内容,皆为增删校正后,有少许未曾批注之处实为我门下内传,但也不影响全局。3序宋庆历中,康节先生隐居山林,冬不炉,夏不扇,盖心在于易,忘乎寒暑也。犹以为未至,糊于 易 于壁,心致而目玩焉。邃于易理,欲造易之数而未又征也。一日午睡,有鼠走而前,以所枕瓦枕投击之,鼠走而枕破。觉中有字,取视之:“此枕卖与贤人康节,某年月日某时,击鼠枕破。”先生怪
8、而询之陶家,其陶枕者曰:“昔一人手执 周易 憩坐,举枕其书,必此老也。今不至久矣。吾能识其家。”先生偕陶往访焉,及门,则已不存矣,但遗书一册谓其家人曰:“某年某月某时,有一秀士至吾家,可以此书授之,能终吾身后事矣。”其家以书授先生,先生阅之,乃 易 之文,并有诀例。推例演数,谓其人曰:“汝父存日,有白金置睡床西北窖中,可以营葬事。”其家如言,果得金。先生受书以归,后观梅,以雀争胜,布算,知次晚有邻人女折花,堕伤其股。其卜盖始于此,后世相传,遂名观梅数。又后算落花之日,午时为马所践毁;又算西林寺额,知有阴人之祸。凡此,皆所谓先天之数也。盖未得卦先得数也。以数起卦,故曰后天。若夫见老人有忧色,卜而
9、知老人有食鱼之祸;见少年有喜色,卜而知有婚聘之喜;闻鸡鸣,知鸡必烹;听牛鸣,知牛当杀。凡此,皆后天之数也。盖未得数先得卦也。以卦起数,故曰后天。一日,置一椅,以数推之,书椅底曰:“某年月日,当为仙客坐破。”之期,果有道者来访,坐破其椅。仙客愧谢,先生曰:“物之成毁有数,岂足介意,且公神仙也,幸4坐以示教。”因举椅下所书以验,道者愕然趋起出,忽不见。乃知数之妙,虽鬼神莫逃,而况于人乎?况于物乎?5卷一象数易理篇之一先天卦数乾一;兑二;离三;震四;巽五;坎六;艮七;坤八。(此 顺 序 为 先 天 八 卦 数,凡 占 卜 先 天 得 卦 者 皆 用 此 数,当 熟 记 之。数,卦 之 间互相转换,谓
10、先得数次得卦者曰先天起卦。先得卦再换数者曰后天起卦。)五行生克金生水,水生木,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;金克木,木克土,土克水,水克火,火克金。(此 五 行 生 克 牢 记,然 生 克 之 理 无 需 过 度 深 究 复 杂 化,生 体 则 吉,克 体 则 凶,仅此而已)八宫所属五行乾、兑,金;坤、艮,土;震、巽,木;坎,水;离,火。卦气旺震、巽木旺于春,离火旺于夏,乾、兑金旺于秋,坎水旺于冬,坤、艮土旺于辰戌丑未月。卦气衰春季坤、艮土,夏季乾、兑金,秋季震、巽木,冬季离火,辰戌丑未四季坎水。6十天干甲乙东方木,丙丁南方火,戊己中央土,庚辛西方金,壬癸北方水。十二地支子水鼠,丑土牛,寅木虎,卯木
11、兔,辰土龙,巳火蛇,午火马,未土羊,申猴金,酉金鸡,戌土犬,亥水猪。(地 支 篇 亦 无 需 过 度 复 杂 化,不 必 究 其 刑 冲 之 理,熟 悉 五 行 属 性 方 便 后 续 旺 衰之分即可。)八卦象例乾三连,坤六断,震仰盂,艮覆碗,离中虚,坎中满,兑上缺,巽下断。诸法起卦篇卦以八除凡起卦不问数多少,即以此数作卦数,过八数即以八数递除。一八除不尽,再除二八,三八,直至除尽,以余数作卦。如得八数整,即坤卦,更不必除也。爻以六除凡 起 动 爻,以 重(c h o n g,上 下 卦 重 叠 之 意。)卦 总 数 除 六,以余数作动爻。如不满六,止用此数为动爻,不必再除。如过六数,7则除之
12、一六,不尽再除二六、三六,直至除至小于六数,以余数作动爻。若一爻动,则看此一爻,是阳爻则变阴爻,阴爻则变阳爻,其余不变。取爻应当以时加数(时:指当前时辰地支数,如下午两点半即未时也)。互卦起例互卦只用八卦,不必取六十四卦名。互卦以重卦去了初爻及第六爻,以中间四爻分作两卦,看得何卦。(中间四爻:指去除初爻及上爻,以中间二三四爻为下互,三四五爻为上互,此为互卦之取法)又云:乾坤无互,互其变卦。(乾卦坤卦,互卦在变卦互卦中看。)年月日时起例年月日三数总和为上卦。年月日加时总数为下卦。又以年月日时总数取爻。如子年一数,丑年二数,直至亥年十二数。月如正月一数,直至十二月,亦作十二数。日数如初一一数,直至
13、三十日,为三十数。以上年月日共计几数,以八除之,以余数作卦。如子时一数直至亥时十二数,就将年月日数加时之数,总计几数,以八除之,余数作下卦;以六除,余数作动爻。引用:(辰年五数,十二月十二数,十七日十七数,共三十四数,除四八三十二,余二,属兑,为上卦,加申时九数,总得四十三数,五八除四十,余得三数,为离,作下卦。又上下总四十三数,以六除,六七四十二,余一为动爻,是为泽火革。初爻变咸,互见乾巽。)8物数占例凡见有可数之物,即以此数起作上卦,以时数配作下卦。即以卦数并时数总除六取动爻。(例如桌上有五六个核桃,即以此数起做上卦,以当前时辰数做下卦。两数总合除六得动爻。)声音占例凡闻声音,数得几声数,
14、起作上卦,加时数配作下卦。又以声音,如闻动物鸣叫之声,或闻人敲击之声,皆可作数起卦。(如听见声音,则以几声起做上卦,用时辰数做下卦。两数总合除六为动爻)字占凡见字数如停匀,即平分一半为上卦,一半为下卦。如字数不匀,即少一字为上卦,取天轻清之义,以多一字为下卦,取地重浊之义。(如字数停顿,如“又以一字之阴阳,全画取爻。”此句,则前七字起做上卦,后四字为下卦。何也?因七字后有停顿之义。若无停顿,则以十一字中分,以前五字做上卦,后六字做下卦。此取天轻清之义。余者仿此)9一字占至十一字占一字为太极未判。如草书,混沌不明,不可得卦。如楷书,则取其字画,以左为阳画,右为阴画。居左者看几数,取为上卦。居右者
15、看几数,取为下卦。又以一字之阴阳,全画取爻。“彳”、“丿”,此为左者;“一”、“乙”、此为右者。二字为两仪平分。以一字为上卦,一字为下卦。三字为三才。以一字为上卦,二字为下卦。四字为四象。平分上下为卦。又四字以上,不必数笔画数,只以平声音调之。平声为一数,上声为二数,去声为三数,入声为四数。五字为五行。以二字为上卦,三字为下卦。六字为六爻之集。平分上下为卦。七字为齐七政。以三字为上卦,四字为下卦。八字为八卦定位。平分上下为卦。九字为九畴之义。以四字为上卦,五字为下卦。十字为成数。平分上下为卦。十一字以上至于百字,皆可起卦。但十一字以上,又不用音调,止用字数。如字数均平,则以半为上卦,以半为下卦
16、。又合二卦总数取爻。1 0丈尺占丈尺之物,以丈数为上卦,尺数为下卦。合丈尺之数取爻。寸数不用。(是以丈尺,尺寸占,今人少用,故不作注解。)尺寸占以尺数为上卦,寸数为下卦。合尺寸之数加时取爻。分数不用。为人占(为人占,即指为他人或其事而占,起卦如下)凡为人占,其例不一。或听语声起卦,或观其人品,或取诸身,或取诸物,或因其服色,触其外物,或以年月日时,或以书写来意。又听其语声者,如或一句,即如其字数分之起卦,如说两句,即用先一句为上卦,后一句为下卦。语句字多,则用初听一句,或末后所闻一句,余句不用。观其人品者,如老人为乾,少女为兑之类。取诸其身者,如头动为乾,足动为震,目动为离之类。取诸其物者,如
17、人手中偶有何物,如金玉及圆物之属为乾,土瓦及方物之属为坤之类。因其服色者,如其人青衣为震,赤衣为离之类。触其外物者,起卦之时见水为坎卦,见火为离卦之类。年月日时,如观梅之类推之。1 1书写来意者。其人来占,或写来意,则以其字占之。自己占凡自己欲占,以年月日时或闻有声音,或观当时有所触之外物,皆可起卦。以上三例,与前章为人占类法同。(为自己占,指凡自己欲占与自身有关的事,己身触物而占,或年月日时而占,或写字而占等。)占动物(占动物,此动物并非独指猪狗牛羊之物,动物指动态之物,群物之动,如见一群人,多只动物等,不可以同一物得卦又以此卦论断诸物。此亦一物一太极,一物一吉凶之分。)凡占群物之动,不可起
18、卦。如见一物,则就以此物为上卦,物来之方位为下卦。合物卦数及方位卦数,加时数取爻,以此数总断其物,如后天占牛鸣鸡叫之类。又凡牛马犬豕之类,初生,则以初生年月日时占之。(初生而占,何也?指物新生,于天地多一数即动也。有数即有吉凶,取初生之时亦指事物有动,动则可占,余则无故不占,不动不占。余下皆仿此)又可置买此物,亦可以初置买之时推之。1 2占静物(静物与动物是为动静之分,静又不独指事物一定不动,如树,人,动物,花草等。物皆有动,如树木花草时刻在动,人亦如此,即便睡觉。静也非指事物一定不动安静。如人之事物本静,虽动亦静。而因问而占,此即为有动。花草本静,因问而占。如江河山石本静,若有人挑土担水,在
19、土水亦动,因动而可占。同理,又论花草之动,不因人问而动,时值有风吹过,皆动也。)凡占静物,有如江河山石,不可起卦。若至屋宅、树木之类,则屋宅初创之时,树木初置之时,皆可起卦。至于器物,则置成之时可占,如枕、椅之类是矣。余则无故不占。若观梅,则见雀争枝坠地而占。牡丹,则见有问而占。茂树,则枝枯自坠而后占也。象数易理篇二物卦起例后天端法:以物为上卦,方位为下卦,合物卦之数与方卦之数加时数以取动爻。(如老人属乾为上卦,从东南而来即为巽卦,乾上巽下,合一乾五巽之数加时辰数取动爻也,此为观物而占。)八卦万物属类乾:天、父、老人、官贵、头、骨、马、金宝、珠玉、水果、圆物、冠、镜、刚物、大赤色、水寒。1 3
20、坤:地、母、老妇、土、牛、金、布帛、文章、舆辇、方物、柄、黄色、瓦器、腹、裳、黑色、黍稷、书、米、谷。震:雷、长男、足、发、龙、百虫、蹄、竹、萑苇、马鸣、馵 足、的颡、稼、乐器之类、草木、青碧绿色、树、木核、柴、蛇。巽:风、长女、僧尼、鸡、股、百禽、百草、臼、香气、臭、绳、眼、羽毛、帆、扇、枝叶之类、仙道工匠、直物、工巧之器。坎:水、雨、雪、工、豕、中男、沟渎、弓轮、耳、血、月、盗、宫律、栋、丛棘、狐、蒺藜、桎梏、水族、鱼、盐、酒、醢、有核之物、黑色。离:火、雉、日、目、电、霓霞、中女、甲胄、戈兵、文书、槁木、炉、兽、鳄龟蟹蚌、凡有壳之物、红赤紫色、花纹人、干燥物。艮:山、土、少男、童子、狗、
21、手指、径路、门阙、果、蓏、阍寺、鼠、虎、狐、黔喙之属、木生之物、藤生之物、爪、鼻。黄色。兑:泽、少女、巫、舌、妾、肺、羊、毁折之物、带口之器、属金者、废缺之物、奴仆、婢。(不必多论,学者需熟记细细揣摩,从卦性,卦象卦意等本质扩展延伸即可。卦象如乾天坤地等)八卦类象乾:玄黄、大赤色、金玉、宝珠、镜、狮、圆物、木果、贵物、1 4冠、象、马、天鹅、刚物。坎:水、带子带核之物、豕鱼、弓轮、水具、水中之屋、盐、酒、黑色。艮:土石、黄色、虎、狗、土中之物、瓜果、百禽、鼠、黔喙之属。震:竹木、青碧绿色、龙、蛇、苇、竹木乐器、草、蕃鲜之物。巽:木、蛇、长物、青碧绿色、山木之禽鸟、香、鸡、直物、竹木之器、工巧之
22、器。离:火、文书、干戈、雉、龟、蟹、槁木、甲胄、螺、蚌、鳖、赤色。坤:土、方物、五谷、柔物、丝绵、百禽、牛、布帛、舆、金、瓦器、黄色。兑:金刃、金器、乐器、泽中之物、白色、有口缺之物、羊。八卦内外动静图乾卦一 金乾为天 天风 姤 天山遁 天地否风地观 山地剥 火地晋 火天大有天时:天、冰、雹、霰。地理:西北方、京都、大郡、形胜之地、高亢之所。人物:君、父、大人、老人、长者、官宦、名人、公门人。1 5人事:刚健武勇、果决、多动少静、高上下屈。身体:首、骨、肺。时序:秋、九十月之交、戌亥年月日时、一四九年月日时。动物:马、天鹅、狮、象。静物:金玉、宝珠、圆物、水果、刚物、冠、镜。屋舍:公廨、楼台、
23、高堂、大厦、驿舍、西北向之居。家宅:秋占宅兴隆、夏占有祸、冬占冷落、春占吉利。婚姻:贵官之眷、有声名之家、秋占宜成、冬夏占不利。饮食:马肉、珍味、多骨、肝肺、干肉、水果、诸物之首、圆物、辛辣之物。生产:易生、秋占生贵子,夏占有损,坐宜向西北。求名:有名、宜随朝内任、刑官、武职、掌权、天使、驿官、宜西北方之任。谋旺:有成、利公门、宜动中有财、夏占不成、冬占多谋少遂。交易:宜金、玉珍宝珠贵货、易成、夏占不利。求利:有财、金、玉之利、公门中得财、秋占大利、夏占损财、冬占无财。出行:利于出行、宜入京师、利西北之行、夏占不利。谒见:利见大人、有德行之人、宜见官贵、可见。疾病:头面之疾、肺疾、筋骨疾、上焦
24、疾、夏占不安。官讼:健讼、有贵人助、秋占得胜、夏占失理。坟墓:宜向西北、宜乾山气脉、宜天穴、宜高、秋占出贵、夏占1 6大凶。方道:西北。五色:大赤色、玄色。姓字:带金旁者、商音、行位一四九。数目:一、四、九。五味:辛、辣。坤卦八 土坤为地 地雷复 地泽临 地天泰雷天大壮 泽天决 水天需 水地比天时:阴云、雾气。地理:田野、乡里、平地、西南方。人物:老母、后母、农夫、乡人、众人、大腹人。人事:吝啬、柔顺、懦弱、众多。身体:腹、脾、胃、肉。时序:辰戌丑未月、未申年月日时、八五十月日。静物:方物、柔物、布帛、丝绵、五谷、舆釜、瓦器。动物:牛、百兽、牝马。屋舍:西南向、村居、田舍、矮屋、土阶、仓库。家
25、宅:安稳、多阴气、春占宅舍不安。饮食:牛肉、土中之物、甘味、野味、五谷之味、芋笋之物、腹1 7脏之物。婚姻:利于婚姻、宜税产之家、乡村之家、或寡妇之家、春占不利。生产:易产、春占难产、有损、或不利于母、坐宜西南方。求名:有名、宜西南方或教官、农官守土之职、春占虚名。交易:宜利交易、宜田土交易、宜五谷、利贱货、重物、布帛、静中有财、春占不利。求利:有利、宜土中之利、贱货重物之利、静中得财、春占无财、多中取利。谋旺:利求谋、乡里求谋、静中求谋、春占少遂、或谋于妇人。出行:可行、宜西南行、宜往乡里行、宜陆行、春占不宜行。谒见:可见、利见乡人、宜见亲朋或阴人、春不宜见。疾病:腹疾、脾胃之疾、饮食停伤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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